肯亞案!法務部公布我方赴中協商三原則
法務部明天將率團到中國協商肯亞等詐騙案,法務部下午發布新聞稿,公布我方赴中協商三原則,包括「共同偵辦」、「分工合作」和「建立原則」等原則。(圖擷取自維基百科)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法務部明天將率團到中國協商肯亞等詐騙案,法務部下午發布新聞稿,公布我方赴中協商三原則,包括「共同偵辦」、「分工合作」和「建立原則」等原則。
法務部希望此行能探視目前在押的肯亞案台灣嫌疑人,了解他們身心狀況、所處環境,以及其他人道關懷、法律扶助等事項。
首先在「共同偵辦」原則方面,因所有肯亞案的台籍嫌疑人已遣送中國,我方希望中方採取100年間菲律賓案模式,由我方檢察官赴中共同偵查蒐證,再研議台籍被告及相關卷證一併移回台灣偵查和審判事宜。
其次,「 分工合作」原則方面,因馬來西亞案的台籍和中籍嫌疑人已分別遣送兩岸,我方希望雙方檢察官各自偵辦己方嫌疑人,並交換證據資料、交叉勾稽、相互協助,完成己方偵查審判程序。
第三,「建立原則」方面,希望兩岸能對雙方都有管轄權的犯罪,按照類型的不同,建立不同的處理模式,以利雙方共同打擊犯罪之能量充分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