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法草案通過 防堵雙薪肥貓
2016/04/14 13:10
〔記者鍾麗華 /台北報導〕行政院會今通過「財團法人法」草案,明定政府捐助財團法人,其董事、監察人均為無給職,僅專職董事長不受限,不過,董事長必須未支領月退俸、其他薪資等,才能領取月薪。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指出,草案對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採「高密度管理」、民間捐助的財團法人則採「低密度管理」,而宗教法人、醫療法人與學校法人等有相關的法律規範,因此排除適用。
陳明堂指,過去外界詬病財團法人的人事、財務不透明,這次修法,要求人事透明避免黑箱作業,一定資產總額超過一定金額,會計報表就要經過會計師簽證,避免做假帳,營運資料跟財務報表都要送主管機關備查。
草案對沒有理由停滯活動的「休眠財團法人」也有監督機制。過去有些財團法人疑似在做「白手套」工作,只是開單據提供免稅、節稅之用,未來將授權相關主管機關可訂監督辦法,直接查核、控制其財務,若對命令不從可直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