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議員批中市府高價為官員租房舍 市府:依規定辦理

台中市議員黃馨慧(右)、李中(左)指市府高價為官員租房舍,浪費公帑,4年可買49萬顆滷蛋給小學生吃。(記者蘇金鳳攝)

台中市議員黃馨慧(右)、李中(左)指市府高價為官員租房舍,浪費公帑,4年可買49萬顆滷蛋給小學生吃。(記者蘇金鳳攝)

2016/04/08 19:20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台中市議員黃馨慧、李中今日表示,市府以公帑每個月幫首長支付平均約3、4萬的房租,兩年已支出公帑236萬,但胡志強時代則是從沒有官員租賃宿舍,只有住自宅或住公有宿舍2種選擇,要求市府公佈名單。

市府祕書處長李如芳表示,由於市府目前官舍老舊且數量不足,因此市府為副市長林陵三、潘文忠及秘書長黃景茂3位首長在外租屋,每月租金均在2萬8千元到3萬元間。

她並強調,前市府於103年12月中修訂「台中市政府宿舍管理要點」,讓市長等首長得比照中央官員,於現有宿舍不足無法提供借用時,以專案報請主管核准方式,租屋作為首長宿舍使用。此項修法於前市府任內修訂完成,並非林佳龍市長上任後。

李中表示,平均每月3、4萬高價租賃官舍,事涉預算、公帑,市政府不應該只用行政「要點辦法」,將會要求市府改以「自治條例」送議會審議,讓議會監督。

李中指出,市府大幅修改「台中市政府宿舍管理要點」,比照中央官員可以用「無宿舍」報准,以租賃充當官舍,已打破以往台中市官員只能住「公有宿舍」老屋的限制!

黃馨慧則認為,市府的官舍應該可向中央借用,卻要慨花公帑數百萬幫高官爽租首長宿舍,經調查,市府首長宿舍平均每月約3、4萬租金水準,若於西屯區的7期精華地段租屋、以3房2廳租金為例,也才每月2.8萬起跳,這些高官的薪水動輒10多萬,應該要自費。

黃馨慧強調,台中市首長二分之一都不是「台中人」,如此一任4年就得花上490萬,足可供給台中的學童吃上49萬顆滷蛋。

李如芳強調,目前首長每月租金均在2萬8千元到3萬元間,符合要點中有關首長宿舍租金不得超過當地房租最高前四分之一平均單價的規定。

李如芳也表示,秘書處今年3月也重新檢討「台中市政府宿舍管理要點」,將原先由市府負擔首長宿舍水費、電費、電話費的規定,改為由借用首長自行負擔,回歸使用者付費。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