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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不懂還是明知故犯? 他點出憲兵的3項錯誤...

    黃暐瀚直接點出憲兵犯了「釣魚」、「無票搜索」、「封口費」等3個錯誤。(圖擷取自臉書)

    黃暐瀚直接點出憲兵犯了「釣魚」、「無票搜索」、「封口費」等3個錯誤。(圖擷取自臉書)

    2016/03/09 11:5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憲兵濫權搜索案延燒,不少爭議和疑點備受網友討論,媒體人黃暐瀚直接點出憲兵犯了3個錯,他也好奇,這些憲兵是否為明知故犯?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憲兵為司法警察,有協助檢察官偵查犯罪的職權,不過應受檢察官及司法警察官的命令,才能偵查犯罪。黃暐瀚指出,憲兵的偵辦對象應該是軍人,而不是平民,就算是偵查犯罪也是要建立在「聽從檢察官指揮」的基礎上,不能亂查,追根究柢憲兵從一開始就不該「未通報檢察官」。

    黃暐瀚認為,憲兵第一個明顯的錯誤是利用買普洱茶,以「釣魚」的方式將魏先生約出來,後來卻翻臉逮人;第二點是「無票搜索」,若當初要辦,應該要和檢察官、警察一起上門辦,而不是自己亂查;第三點,事後還給「封口費」,若魏先生販賣機密文件已觸法,為何軍方要給一個犯法的人獎勵金?

    黃暐瀚,認為憲兵之所以會連犯3個錯,很可能是因為憲兵從一開始就很清楚,光是為了追回這種文件的嚴重程度,檢察官根本開不出搜索票,就算開了,法官也不一定會同意。

    相關連結請見:

    憲兵犯了三個錯在討論憲兵侵入民宅事件之前,先說一個基本的討論基礎,那就是憲兵目前的確擁有「司法警察」的身份。「刑事訴訟法」第229條以及第230條規定:「憲兵隊長官、士官為司法警察官,有協助檢察官偵查犯罪之職權」。第231條規定:「...

    黃暐瀚貼上了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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