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國營會動員參加藍營造勢 黃帝穎:恐處三年徒刑

黃帝穎認為,指示動員參與藍營造勢活動的國營會副主委吳豐盛,不但違反行政中立原則,更犯下選罷法第110條規定。(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黃帝穎認為,指示動員參與藍營造勢活動的國營會副主委吳豐盛,不但違反行政中立原則,更犯下選罷法第110條規定。(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2016/01/09 21:0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先前爆料,經濟部國營會副主委吳豐盛下令動員國營事業員工參加國民黨競選活動,律師黃帝穎對此指出,吳豐盛不只違反行政中立原則,更涉嫌觸犯選罷法,「恐有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責任」。

黃帝穎在臉書上表示,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王如玄,於本月7日參加屏東縣內埔鄉,於「青島啤酒廠」舉辦的「全國產業、企業工會與南部地區工會支持朱立倫、王如玄參選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後援會誓師大會」,經濟部國營會竟指示動員國營企業員工參加。

黃帝穎提到,當天的活動,國民黨立委候選人王進士、廖婉汝也都在場造勢,依據選罷法50條明文規定,中央與地方政府各級機關,在選舉競選活動期間,「不得從事任何與競選宣傳有關之活動」,國營會隸屬經濟部,「違法協助國民黨動員參加造勢活動」。

黃帝穎認為,指示動員參與藍營造勢活動的國營會副主委吳豐盛,不但違反行政中立原則,更犯下選罷法第110條規定,「中央及地方政府各級機關首長或相關人員違反第五十條規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黃呼籲檢調應啟動調查。

黃帝穎臉書全文

經濟部官員為國民黨動員 最重可判刑3年立委段宜康日前出示資料指出,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王如玄7日前往屏東內埔「青島啤酒廠」出席的「全國產業、企業工會與南部地區工會支持朱立倫、王如玄參選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後援會誓師大會」,是經濟部國營會下...

黃帝穎貼上了 2016年1月9日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先前爆料,經濟部國營會副主委吳豐盛下令動員國營事業員工參加國民黨競選活動。(圖擷取自段宜康臉書)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先前爆料,經濟部國營會副主委吳豐盛下令動員國營事業員工參加國民黨競選活動。(圖擷取自段宜康臉書)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