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文化資產保存成效不佳 遭監院糾正
2015/12/10 15:56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
協興瓦窯重建後與原貌不符,挨批像廁所,也被監察院糾正。(資料照,記者張安蕎攝)
新北市鶯歌區歷史悠久、極具文化資產保存價值的「協興瓦窯」,因新北市政府文化局長達10年未依法進行登錄、審查及列冊追蹤等法定程序,導致遭拆毀,監委江綺雯、孫大川調查發現,新北市府對文化資產保存不力,有重大違失,監院教育、內政聯席會議今天因此通過江綺雯、孫大川的提案,糾正新北市政府。
江綺雯、孫大川指出,協興瓦窯是燒製磚瓦的傳統古窯,但新北市府以尊重協興瓦窯所有人意願為由,未依法進行保存,導致該窯被拆毀,經查文化部歷年函釋,有關私有古蹟指定或歷史建築登錄等法定程序,並非必須徵得所有人同意後始得為之,因此,新北市文化局怠於依法進行法定審查程序,應作為而不作為,使協興瓦窯遭到拆毀,確有違失。
監委經深入調查後發現,新北市府在92年完成「台北縣91年度歷史建築清查計畫」後,文化資產科並未積極依據清查結果辦理後續作業,導致未指定古蹟及登錄歷史建築高達237處,佔全數的89%,而且在95年函請各鄉鎮市公所調查文化資產所有人的保存意願,查報獲知有21處具有保存意願,卻未依法辦理審查、列冊追蹤,長達近10年。
江綺雯、孫大川表示,一直至監院展開調查後,新北市府才在今年8、9月兩個月內,急辦其中14件,但卻有5件勾選同意的回條公文遺失不知去向,無法辦理,經監委二度約詢後,僅找回其中2件予以補正,其違法失職情節重大,監察院除糾正新北市政府外,並函請市府議處失職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