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公用財產 明年起採折舊、攤銷方式辦理
2015/11/17 09:51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配合主計總處去年11月28日首次頒布「中央政府各機關首次辦理財產折舊及攤銷等相關處理原則」,財政部國產署上月新修正「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並進行系統轉換,預計明年元旦起,過去採全額認列的國有公用財產,將改採逐年折舊、攤銷之管理方式辦理。
國產署表示,「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總計78點,此次共修正37點及相關附件,修正重點包括刪除原列國有財產折舊的規定,改採主計總處103年11月28日函頒的「中央政府各機關首次辦理財產折舊及攤銷等相關處理原則」辦理。
此外,也增列辦理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業務之法令依據及財產盤點、抽查作業方式,並修正財產報廢後之處理規定,以利實務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