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改未如期完成 暫行條例再延2年
2015/11/16 11:56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行政院組織改造工程預計從37部會整併為29部會,但至今仍有6部會未完成組改。鑑於「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暫行條例」明年1月底到期,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初審通過國民黨立委呂學樟版本草案,將期限延再延2年,確保施政無縫接軌。
立法院於2010年通過「行政院組織法」、「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正案」、「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預計自2012年起,將原本37部會整併為29部會(14部、8委員會、2處、1行、1院、3獨立機關)。
不過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委林桓今表示,因組改工程浩大龐雜,目前尚有內政部、經濟及能源部、交通及建設部、農業部、環境資源部與大陸委員會等6部會及所屬44項法案未立法。除內政部組織法草案有關選政職掌歸屬尚待處理,其餘朝野黨團已大致獲共識,待進行二、三讀程序。
「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改造暫行條例」明年一月底到期,為使明年2月後施行的新機關可續用暫行條例各項配套措施,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初審通過立委呂學樟版本草案,將適用日期延至2018年1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