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政務官縣市長申請赴中 改線上申請加快效率

2015/11/13 17:39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現行政務人員、直轄市長及縣市長申請登陸到中國大陸訪問,須書面呈報內政部核准,內政部為因應網路時代的來臨,縮短審查時間,今天召開的部務會報通過「台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修正草案,需向內政部申請許可才得赴中國的公務員,將改以線上申請,取代現行紙本流程,未來申請時間將由現行赴中前1至3個星期,縮短為赴中前2至7個工作天。

內政部表示,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政務人員、直轄市長、縣市長、涉及國家機密人員及簡任第11職等以上公務員進入大陸地區,應向內政部申請許可。

由於兩岸交流頻繁,為加強公務員赴中的管理,提升申辦效能,簡化行政流程,縮短審查時間,達到節能減紙目標,移民署決定採納以「網路」取代「馬路」方式,規劃實施網際網路申請及審核的配套機制。此外,也對法案進行全面檢視修正,讓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更容易瞭解申請赴中程序的規定。

內政部指出,「台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修正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函報行政院核定。另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政務人員、直轄市長、縣市長、涉及國家機密人員如未經許可即進入中國,可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如屬簡任第11職等以上未涉密公務員,可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提醒上開身分的公務員赴中前,務必在期限內依規定向內政部申請許可。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