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給柯P被罰? 黃暐瀚:依法論法
2015/09/20 18:0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最近有未具有選舉權的大學生因在去年選舉時小額捐款給柯文哲1000元,遭監察院告知違法,導演洪淳修昨(19)也在臉書上透露,他以1歲多的兒子名義捐錢給柯文哲,也收到監察院來函,引發外界對監察院「針對性辦案」的質疑。媒體人黃暐瀚今(20)在臉書發文,並貼出《政治獻金法》的法條,指出整起事件為捐款人自己的失誤,柯文哲可能因此事被開罰,反而還是「被害人」,他強調:「就事論事,依法論法;不要有事沒事,亂喊政治迫害。」
黃暐瀚表示,《政治獻金法》當年是為了打擊「黨產百億的政黨」而通過,他不懂為何《政治獻金法》到了現在,竟變成許多鄉民眼中,監院找碴、打壓柯P的工具?他指出此法是為了讓選舉更加公平而定的,若是因為牽扯到柯文哲就變成迫害、找碴,根本就講不通。
黃暐瀚除貼出《政治獻金法》規定不可捐款的對象外,更指出這些規定都在捐款單上寫得清清楚楚,他認為無論是19歲的大學生,或是幫1歲兒子捐款的導演爸爸,捐款人自己沒注意害到柯文哲不道歉就算了,怎麼還反過來罵監察院「政治迫害」?
黃暐瀚表示,政治獻金的規定藍綠都適用,那未來如果發現有中國人士捐款給台灣的政治人物,難道大家也要說:「查這個幹什麼?是沒事幹了嗎」?
黃暐瀚臉書
監察院找碴?這兩天好多人在討論:【有個年輕人未滿20歲,去年選北市長時捐了1000元給柯P,現在監察院要罰柯P100萬啦】!先用最簡單的方式跟大家解釋,柯P不一定會被罰100萬,那是最高的罰則,比較可能開罰的金額是20萬。根據政治獻...
Posted by 黃暐瀚 on 201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