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龍介指「雙賴」也是被告 法界:情節輕重差很遠
國民黨議員謝龍介指賴清德亦涉議長選舉賄選案「他」字案被告。(記者洪瑞琴攝)
〔記者黃文鍠、洪瑞琴/台南報導〕南市議會定期會今日進行民政部門業務報告與質詢,擔任主席的國民黨議員謝龍介,在台上「爆料」市長賴清德也在議員賴美惠涉議長賄選案,被地檢列「他」字案的被告,為何賴在李全教案談政治道德,自己在賴美惠案就不講,明顯兩套標準!
謝龍介並質疑,他為賴案當證人被傳訊,可是傳票上竟沒有被告賴清德名字,賴何德何能竟能讓地檢「禮遇」,尤其賴發動對李全教抗議時,賴自己也涉議長賄選案,這「是不是很假?」
賴清德︰真金不怕火煉,操守經得起考驗
賴清德表示,這件「他」字案是因為當事人告發而起,並非檢察官的認定,跟李全教被國家公權力的地檢署提告完全不同!他強調,真金不怕火煉,操守經得起考驗,未來會還給社會事實真相,請李全教、謝龍介不要再打烏賊戰,也請李不要再干擾訴訟的進行,讓法院有獨立審判的空間。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麗宜表示,因為有人告發,賴清德與賴美惠早就成為選他案被告,而且已經就該案開過多次庭,媒體也曾經報導過,目前全案仍在偵辦中,對賴清德及賴美惠是否已經出庭,基於偵查不公開,不便透露。
據了解,去年年底,李全教被控議長賄選不久後,就有人到南檢提告,指稱綠營推出的議長候選人賴美惠同樣涉及賄選,且賴清德及市府顧問康銀壽也涉入其間,今年年初,兩家網路媒體也刊載類似內容,直指去年12月8日晚上一邊一國連線在台南市舉行餐會,會中即談論相關內容。
事後南檢依照提告內容,多次傳訊當事人,其中在3月中旬更大舉傳訊11名民代,其中還包括立委陳唐山,陳雖請假,但因「陣容」龐大,被媒體發現,當時就有相當篇幅報導。
法界人士指出,有人就賄選案提告,雙賴當然就成為被告,檢察官目前還是以他字案分案,還沒轉為已經掌握具體犯罪事證的「偵」字案,顯示賴美惠案距離有犯罪事實還有相當距離。而李全教不但曾因議長賄選案被羈押,甚至已遭起訴,雖然同為「被告」,涉案可能性相距甚遠,實在不適合拿來等同類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