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勒令停工 北市府直指「未按圖施工」
2015/05/21 07:0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北市府對大巨蛋案「硬」起來,昨依建築法第五十八條發文遠雄集團,閃電勒令大巨蛋停工,北市建管處表示,實地勘查發現80幾處施工現況和圖說不符,由於遠雄短時間內無法申請變更,依法勒令停工。
《聯合報》報導,北市府勒令大巨蛋停工的理由並非建築法第58條的妨害公共安全和公共交通,而是第6款的「主要構造或位置或高度或面積與核定工程圖樣及說明書不符者,主管機關應以書面通知起造人勒令停工或修改;必要時,得強制拆除」
建管處表示,遠雄去年申請第3次變更設計,但因防火等性能審定還未通過,今年4月重新申請,建管處指出,變更設計未通過前,遠雄仍應按第2次變更設計內容施工,但上週五建管處派員會勘,發現遠雄完全按第3次變更設計內容施工,梁柱、樓地板等主要構造的80幾個地方有變動。
北市府昨晚已將公文送達遠雄,要求大巨蛋須即刻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