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籍投票綁18歲投票修憲 民團批賴士葆綁架
18歲公民權推動聯盟發起人葉大華指出,18歲投票權與不在籍投票、閣揆同意權與不分區立委門檻降低綁在一起,若該修憲案遭阻,賴士葆要負最大的政治責任。(資料照,記者叢昌瑾攝)
〔記者陳彥廷/台北報導〕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日前主張,國民黨版修憲案須將18歲投票權與不在籍投票、閣揆同意權與不分區立委門檻降低綁在一起,若朝野無共識「不要就拉倒!」,對此,18歲公民權推動聯盟今早指控賴「綁架18歲投票權修憲案!」若該修憲案遭阻,賴要負最大的政治責任。
18歲公民權推動聯盟發起人葉大華指出,賴士葆的發言讓他們忍無可忍要站出來,聯盟先前拜會修憲委員會39位立委,要求承諾支持18歲投票權修憲案,原本獲得3分2立委同意,結果只因為賴的一席話,國民黨立委都噤聲,改稱黨團的說法就是他們的意見。
葉大華痛批,他們不想表態,很明顯就是用其政治算計與利益來綁架18歲投票權修憲案,因此「賴士葆委員的發言非常不當!違反我們民主政治、責任政治的精神!」,呼籲賴,「不要成為阻礙我們翻轉世代正義這麼重要修憲案的罪人!」
葉大華並呼籲全民,在立法院處理修憲案最終期限6月16日之前,拜託大家一起來響應,打電話給選區立委,一定要讓憲法130條修正案通過,「給我18歲投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