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教司法延審 賴清德︰相信法院會依法審理
李全教司法延審,賴清德相信司法會會依法在期限內審理完畢。(記者洪瑞琴攝)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對於李全教議員當選無效之訴延審,市長賴清德今日首度親自表達看法,他表示,法律選罷法規定,一審6個月,二審定讞1年,「我相信法院應該會依法審理」。
市長賴清德「拒絕黑金、不進議會」,表明「議長李全教司法案未釐清前,不進議會」的堅定立場,但亦遭來批評「毀憲亂政、破壞民主監督」。
對於李案延審,賴清德說,目前他不便評論,但是法律明文規定一審,因為議員當選無效之訴,這個選罷法明文規定,一定要在一審級6個月,二審定讞,總計1年內判決確定,這樣才有正義存在,否則當任期結束判當選無效,那就沒有意義, 「這是當初立法意旨,這法律明文規定,我想法院一定會依法審理」。
至於官司未釐清前,萬一延到明年,是否影響明年度預算審查?賴重申立場不變,僅再強調「法律明文規定,相信法院不會逾越」。
賴清德今在視察黃金海岸景觀平台工程後,接受媒體訪問,親自表達看法。偕同的前議員林俊憲也聲援表示,選罷法明文規定,相信法院應該會依法在期限內審理完畢。
林俊憲指出,去年九合一選舉後,同樣因賄選選舉官司被起訴的,已有7位候選人一審判決出來了,為什麼選罷法要特別制定二審一年判出來,就是這種政治選舉,若靠賄選取得不當權力,對國家、人民傷害很大,因此希望在時間效率上,不能讓不當取得權力行使,這也是在保護人民。
林俊憲表示,以台南議長李全教涉議員與議長雙重賄選起訴情況,如果再玩弄這種司法干擾,其實已違反選罷法制定一年定讞的立法精神,他要公開呼籲司法速審速決。
由於李遭提當選無效之訴,李以承審法官與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是夫妻為由提出聲請迴避,目前審理程序已暫停,因此當選無效之訴半年內一審審結,已不太可能,一年二審定讞更出現變數。
隨著議會1年有2次定期大會的時間點,賴不進議會的責任承擔壓力也拉長加大,墊付案與明年度預算如何審,成為在野陣營攻擊目標,並向行政院、監察院告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