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票證業 可望兼營第三方支付
未來悠遊卡(左)、一卡通(右)等電子票證業者,可兼營第三方支付。(資料照,記者郭逸攝)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第三方支付專法預計5月3日公告上路,行政院今天也通過電子票證管理條例部分條例修正草案,未來悠遊卡等電子票證業者,可兼營第三方支付業,而修正條文也要求電子票證餘額孳息要訂定消費者回饋機制。
此外,允許電子票證儲值帳戶可以移轉至同一人記名式第三方電子支付帳戶,讓二者儲值帳戶打通,網購消費能更便利,可以擴大彼此業務,但未來會有限額規定。
目前國內已發行電子票證的機構有4家,包括悠遊卡、愛金卡、一卡通及遠鑫電子票證,總流通卡數有5726萬張。修法可將讓第三方支付業者與電子票證業者能相互兼營。未來實體的電子票證儲值卡,跟虛擬的第三方支付儲值帳戶,相互打通,讓業者有更大的業務發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