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氣爆案調查 陳菊全身而退未遭彈劾
高雄氣爆後,高雄一心、凱旋路口曾經滿目瘡痍。(資料照,記者張忠義攝)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去年高雄氣爆案造成重大死傷,監察院今天提出氣爆案調查報告,並召開財政及經濟委員會認定高雄市政府在氣爆災害發生前黃金三小時有遲未因應處理、事後卸責諉過等違失,監院並認定經濟部監督中油不周,導致巡檢及清查相關管線不力,有所疏失,不過監院認為氣爆案難以直接苛責高雄市長陳菊怠忽職責,因此並未對陳菊提出彈劾。
市府確有違失 加以糾正
歷經雄檢偵結此案並未對陳菊起訴,監委也無意彈劾陳菊,這次陳菊是再度全身而退。
監委李月德、陳慶財、楊美鈴、江明蒼、陳小紅調查指出,陳菊氣爆當晚主動責由隨行謝秘書趕赴現場瞭解,返抵官邸後,仍持續以電話指揮下屬查明現場狀況並回報,且氣爆管線及排水箱涵施設、監工及驗收作業,都不在陳菊任內發生,關鍵的地下管線圖資系統建置、道路挖掘管理、箱涵清查、巡檢紀錄等重要公文都未經陳菊批核或交辦,「尚乏指認陳市長有怠忽職責之具體事證」。
李月德等人指出,此案相關重要關鍵公文都未經市府府局長以上高階主管人員(含市長、3位副市長、秘書長及相關局長)之手,也缺乏具體事證足以認定這些人參與相關過程,以他們對氣爆案氣爆管線、箱涵等重要關鍵資訊無法充分掌握的狀況下,自無從苛責他們必須就相關事件及作為進行督導,因此也難以將他們移付懲戒,但根據監委調查意見、糾正案文已明列市府違失之所在,且大部分都是陳菊任內發生,應由陳菊本於指揮監督職責,確實承擔檢討議處該府相關違失主管人員之責。
監院認為氣爆案難以直接苛責高雄市長陳菊怠忽職責,因此並未對陳菊提出彈劾。圖為陳菊出席高雄氣爆災後學術研討會,直指一定要翻轉高雄的宿命。(資料照,記者黃佳琳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