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事業偏遠加給不一 監院:應檢討
2014/12/16 21:27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鑑於目前國營事業偏遠地區人員的加給支給標準不一,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高鳳仙的調查報告指出,國營事業「僻地」加給的支給,有僻地標準不盡相同、相同或不同部會所屬事業機構適用的規範或支給與否並不一致,以及相同「僻地標準」或「地區」每人每月加給金額卻不同的情事,因此衍生員工待遇相對優厚或偏低,以及有失公平的爭議。
調查報告要求行政院、經濟部、台電與中油公司與交通部等單位宜朝公平、一致性的方向檢討相關規範,並顧及員工權益,適時與其協商。
監院財政及經濟、交通及採購委員會聯席會議今天審議通過高鳳仙的調查報告,監院晚間發布新聞稿做以上表示。這項調查主要是瞭解經濟部所屬台電、中油等2家公司僻地加給核發情形,發現各該公司另行訂定標準放寬可發放對象,已逾20餘年未檢討,且核發東台加給逾行政院訂頒標準等情事,要求行政院等單位朝公平、一致性方向檢討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