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上限不降反增 立委質疑縮減工時是詐騙
勞動部研擬將法定工時從現行的雙週84小時降為每週40小時,不過每月加班限制也從46小時提高到60小時。立委林淑芬質疑,等於每月工時增加6小時。(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勞動部宣布完成勞基法修正草案,研擬將法定工時從現行的雙週84小時降為每週40小時,不過每月加班限制也從46小時提高到60小時。立委林淑芬質疑,依勞動部草案,等於每月工時增加6小時,「說好的縮減工時呢?原來又是詐騙一樁!」
林淑芬舉例,以每天工時最多8小時,包括延長工時不可以超過12小時的上限來看,一天加班工時最多為4小時;若過去加班上限為46小時,每個月勞工可被要求加班11.5天;延長為60小時後,每個月勞工可被要求加班15天。
平均年工時要追求世界第一……高嗎?
林淑芬痛批,馬政府說要調降工時,卻擬定每個月可能增加6小時的修法方向,「玩這種朝三暮四,朝四暮三遊戲的馬政府,難道是把勞工當猴子耍?」
林淑芬引述勞動部的資料指出,台灣勞工2013年平均年工時高居全球第4名,若與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國家相比,2012年平均年工時更高居第3名,「難道台灣勞工的平均年工時要成為世界第一高嗎?」
林淑芬臉書全文:
說要調降工時,卻擬定每個月可能增加6小時的修法方向!
玩這種朝三暮四、朝四幕三遊戲的馬政府,究竟把勞工當猴子耍?
馬政府一邊說要全面周休二日,調降周工時為40小時,
卻又放寬每個月加班時數上限自46小時增加為60小時,
結果就是每月工時增加6小時!哪來的縮減工時?
以每天工時最多8小時,再加延長工時不可以超過12小時/天的上限原則來看,
一天加班工時最多為4小時,
若過去46小時,每個月勞工可被要求加班11.5天
但是延長60小時,每個月勞工可被要求加班15天
等於一個月22個工作天裡,有15天的時間可被要求加班!
勞工有拒絕加班的權力嗎?
說好的改革?說好的縮減工時呢?
原來又是詐騙一樁!
沒有勞動法規強制介入保障,縮短工時談何容易!
依據勞動部102年度國際勞動統計_工時篇,相較於其他國家,台灣2013年就業平均每年工時高居第四名。(如圖二)
若以再與OECD國家比較,2012年平均年工時高居第三名。
難道,我們的勞工的平均年工時要成為世界第一......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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