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工程、人事回扣 田中公所秘書被訴
田中鎮公所秘書陳東傑,索取工程回扣外,還以公所職缺索取人事回扣20萬元被起訴。(資料照,記者劉曉欣攝)
〔記者顏宏駿/田中報導〕彰化地檢署偵辦田中鎮公所弊案今天偵結起訴,檢方除了查出公所機要秘書陳東傑索取工程回扣外,還以公所職缺索取人事回扣20萬元,目前陳東傑仍羈押於看守所,偵訊時對於索賄之事一概否認。
同案被告還有經營土木工程行的賴元恩和人事捐客董永塤,賴、董兩人均為二水鄉代表。
起訴書指出,田中鎮公所於101年12月間辦理八堡一圳景觀廊道工程,總工程費744萬9千多元,陳東傑明知賴元恩經營的工程行資本額僅80萬元,不能參與投標,但陳東傑為了讓賴元恩得標,居中聯絡另一家有資格投標的工程公司,讓賴借牌投標,後來賴以722萬元得標,陳東傑從中獲得17萬元的不法利益。
檢方另外查出,陳東傑涉嫌取人事回扣,起訴書指出,一位賴姓田中鎮民為了讓女兒能進公所,透過二水鄉代表董永塤介紹認識陳東傑,董永塤向賴某告知,其女兒的人事費,一般要價50萬元,透過他說項,只要20萬元,後來賴的女兒果然順利進入公所,賴某隨即領取20萬現金在董永塤陪同下,到陳東傑住處當面交付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