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考試院推動考績法修法,以「改革」之名行改造公務員之實,認為考績制度流於形式,大力整頓才能除弊。公務員反彈四起,表示政策不公不義,無法落實「去腐存菁」,反成為清除異己的工具。
修改重點意在增加優等比例,但考試院堅持丙等佔3%,這是最大的爭執點。只是去年考試院考績出爐,丙等居然只有一人,佔全院受考人數1.1%,創5年來的最低紀錄,這對試辦「3趴丙」的考試院來說,真是最大諷刺。
考績法爭吵多年,改革必有陣痛,正反兩面都有理由,但齊頭式的比例反彈最大。民眾希望公務員是為民服務的公僕,而非混水摸魚的捧鐵飯碗者;公務員卻認定新制度這是砍人制度,難解積弊已久的陋習。莫怪公務員不積極服務的態度,一直為人所詬病。
公務員工作敷衍塞責,就因不同工同酬,只要「大錯不犯,小錯不斷」,考績不是丙等,依法就該發放獎金。台灣俚語說「做到流汗,嫌到流涎」,莫怪會消極、怠惰。前考試院長關中說:「人在公門好修行」,變成人在公門好「休息」,正是最貼切的寫照。
關大刀缷職,伍錦霖院長上任,「關規伍不隨」,春節已過,眼見公務員獎金入袋,民眾莫可奈何,只能徒呼負負,不禁想問:公務員改革莫非只是口號?考試院想推動考績法,只有親自帶頭,將不公平降到最低,才能改造公務員的素質;唯有賞罰公平,才能提升辦事效率。建請考試院,落實考績法政策,別再當阻擋改革的幫兇了。
(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