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界樂見 指財源才是問題
2016/05/14 08:00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熱蘭遮城條款」修正條文在立院初審通過,文化界多表樂觀其成,但也直言立法精神有正面宣示作用,但財源籌措才是問題。
台南市文化資產保護協會理事詹伯望表示,修法方向很正確,再為文資法跨出一大步,但問題是「要付出多少價錢」,政府有法源依據高價徵收,但「高於市價」到何種程度才算合情合理,才不會給外界誤以為「政府圖利他人」,值得政府研議後續執行細節,以利實際推動。
台南市公民智庫執行長黃建龍也支持修法,有法源依據更重視國家文化資產保存,釋出有利的對價關係,好讓公部門有籌碼去洽談;但他也不諱言,「立法不困難,財源怎麼辦 ?」從地方至中央財源拮据,文化部能有多少足夠經費承擔;他並舉國外案例,對於大型國家古蹟的經營,多由銀行接手,以信託基金方式運作,相關維護管理與收購需求即可從基金支出,可供參考模式之一。
黃建龍並提醒,針對目前古蹟周邊未來可能被新建築擴大阻礙景觀,不僅文資法要搶救「過去」,都市計畫法也應立即修法有所限制,避免重蹈覆轍。
也有文化界人士指出,國定古蹟周邊可高於市價收購,市定古蹟、歷史建築周邊要不要比照辦理?站在文化資產保留永續觀點,搶救手段不應有階級之分,「古蹟」歷史是隨著時間淬鍊推進,歷史建築也可能有成為古蹟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