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撈貸款手續費 1月內詐逾5萬
2016/05/03 06:00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男子柯明賢,向福興鄉一家科技公司負責人聲稱,他認識銀行人員,可低利超額貸款,該公司便委託柯男辦理300萬元貸款,結果柯男以手續不甚完備為由,1個月內詐得5萬餘元現金,昨天柯男被判有期徒刑5月。
判決書表示,103年2月間,柯明賢向福興鄉一家科技公司佯稱認識銀行人員,可超額貸款,科技公司吳姓負責人信以為真,委託柯男辦理300萬元的貸款。
判決書指出,吳男遲遲未取得貸款,柯男辯稱需要徵信費、代辦費、保險費、疏通銀行人員費。
吳男因需錢孔急,只要柯男開出費用條件都接受,從2月底就面交手續費給柯男,後來就直接用ATM匯錢,1個月內就給了12次的現金,每次金額最高1萬元,最低則有2000元,總計12次付出5萬200元。
貸款委辦了1個月,吳男仍無法如願,便向柯男興師問罪,柯男推稱,這些手續費都付出去了,他也沒料到銀行不核准。吳男要柯男把之前付的錢返還,但柯男說錢已經付出,他也沒有私吞,吳男一氣之下到警局告柯男詐欺。
承審的法官表示,被告素行不佳,考量其家庭貧寒及教育程度,加上兩造迄今未達成和解,因此判處柯男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