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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69處運動場擬收費 議員批柯P搶錢

    未來使用河濱公園壘球場,可能要繳電費。(北市體育局提供)

    未來使用河濱公園壘球場,可能要繳電費。(北市體育局提供)

    2016/04/21 08:00

    體育局:不收場租研議收電費

    〔記者梁珮綺/台北報導〕北市水利處與公燈處今年移撥六十九處運動設施給體育局,市議員童仲彥昨質詢指出,河濱公園網球場、棒壘球場等設施在水利處管轄時,民眾可免費使用,移撥給體育局後卻要付費,甚至連晚上的照明費也要收,痛批市長柯文哲搶錢,「難怪民調這麼低!」體育局長洪嘉文在備詢台上回應,「以場館活化、效能的方向思考收費,有優質場館是我們的責任」,會後體育局卻改口,只說目前研議棒壘球場使用需收電費。

    北市府預計今年四月底前移撥六十九處運動設施給體育局,包括水利處五十三處河濱棒壘球、足球及網球場地,公燈處十六處游泳池、網球場、籃球場、壘球場。不過,童仲彥昨在議場質詢時指出,體育局竟規劃未來要收費,等於柯P又要向市民搶錢,市民的小確幸完全被剝奪。

    洪嘉文回應,目前沒有收費,「但未來會朝向使用比較好的設備收費」,如研擬收電費等,引發童仲彥不滿,直說未來民眾到河濱公園打網球,還要付政府電費,體育局根本是在火上加油!

    體育局運動設施科科長吳偉銘會後表示,不會收場租,但研議收電費,以棒壘球場為例,一支高桿燈上有六個照明燈,每次至少會使用六支高桿燈,預計一個燈每小時收五元,即每小時預計收一八○元,但仍要送議會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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