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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訟十年 花蓮高球場移交經營權

在律師見證下,財團法人花蓮高爾夫俱樂部董事長許至勝(左三),將經營權交還花蓮縣政府,典禮由縣長傅崐萁(左四)代表接受。
(記者花孟璟攝)

在律師見證下,財團法人花蓮高爾夫俱樂部董事長許至勝(左三),將經營權交還花蓮縣政府,典禮由縣長傅崐萁(左四)代表接受。 (記者花孟璟攝)

2016/03/31 08:00

縣庫每年進帳一千八百萬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花蓮高爾夫球場土地遭佔用多年,縣府歷經十年纏訟,財團法人花蓮高爾夫俱樂部昨天移交經營權,縣府另委託得標團隊經營,每年縣庫可進帳一千八百萬,不僅是全國唯一在市區內的球場,也是全國唯一被縣市政府納入財產編制的球場。

位於花蓮市美崙高價地段,花蓮高爾夫球場土地三十九點六七公頃,公告地價接近十二億元!如今終於「合法」委外。縣府依採購法辦理招標,共三家業者參與,由高球名人、前職業女子球員劉智慧創辦的「高市高爾夫股份有限公司」得標,委託經營十年,契約四月一日起生效,每年需繳交公告地價一%、營業額三%,共一千三百一十萬元權利金,加上房屋稅五十五萬元,地價稅約四百萬元,每年縣庫進帳約一千八百萬元。

委外經營團隊推套裝行程

高市高爾夫是全台最大的高爾夫球公司,全台經營多達十九座高爾夫球練習場,花蓮高爾夫球場則是該公司首次經營十八洞標準球場。

董事長劉智慧說,公司會員五萬人,在西部有四十個據點,具通路優勢,未來除推出高爾夫套裝行程,帶進觀光人潮,也將與中國旅行業者簽約,引進中國自由行旅客到花蓮打球,練習場球道也將增加;而新團隊進入不影響原有的一千零一十六名會員權益,並保障原有員工工作權。

國有地年租金依法是以土地申報地價五%計收,但花蓮高球場縣府權利金只收一%。原來,花蓮縣政府是依行政院九十年四月函文,專案擬具「花蓮高爾夫球場委託經營管理實施計畫」,報給主管機關體育署審核後,確定為「公共服務項目」,且不涉及公權力行使,由體育署同意專案實施,因此不受國有財產署規定限制。

回饋鄉親 提供優惠及培訓

廠商回饋項目中,包括每月三千張的免費擊球練習券給花蓮縣高中以下學生使用,具高球天份的選手則配合縣府執行高爾夫優秀人才長期培訓計畫;每年應舉辦社區免費高爾夫球課程,參與人數不少於一千五百人次。

此外,花蓮縣民(差點三十六桿內),憑身分證入場打球,果嶺費只收六百元(桿弟、球車另計),比原本的鄉親價一千零三十元(假日一千三百三十元)還便宜近一半,也比會員價一千三百三十元(假日一千五百三十元)便宜許多。

花蓮高球場場地平緩是一大特色,縣民進場打球果嶺費只收600元,比會員價還便宜一半。(記者花孟璟攝)

花蓮高球場場地平緩是一大特色,縣民進場打球果嶺費只收600元,比會員價還便宜一半。(記者花孟璟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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