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街襲胸 「攔路狼」被判10月
2016/03/15 06:00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許姓男子見自己騎車返家的國中少女隻身可欺,竟然當街將少女攔下,用手勾住少女脖子,伸手強行撫摸少女胸部,被害人雖極力反抗,但因無法抵過許男蠻力,遭輕薄得逞,此時正好被害人舅舅行經該處,見狀後將許男扭送警局,台南地院將他判處10月有期徒刑。
許姓男子於104年3月18日晚間,騎機車行經案發巷口時,正好接到行動電話,於是停在路邊講電話,此時就讀國三的被害女學生正好騎腳踏車經過,許男竟然直接走到路中,擋住女學生去路,並以手抓住女學生腳踏車把手,讓女學生無法離開。
女學生雖然極力想要騎走,無奈力氣無法與許男對抗,兩人這樣僵持好一會,許男講完電話後,還好整以暇把手機放到口袋後,隨即把手由女學生領口伸入後,隔著內衣撫摸女學生胸部,女學生雖然抗拒,並以雙手想要拉出許男「鹹豬手」,但許男竟然用另外一隻手勾住女學生脖子,恣意輕薄。
此時,正好女學生的舅舅騎機車經過,由於舅舅機車排氣管經過改裝,很容易辨識,女學生大聲呼救,舅舅前來關切才發現上情,將許男扭送警局。
庭訊時,許男辯稱騎車與女學生擦撞引起誤會,但女學生與舅舅指證歷歷,法官以妨害性自主罪將他判刑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