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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配生子才結婚 請領生育津貼碰壁

2016/03/04 06:00

〔記者余雪蘭/大林報導〕嘉義縣大林鎮三歲簡姓男童,出生時因父母未辦理結婚,母親又是外國籍,請領生育津貼遭拒,之後父母已完成結婚手續,但已逾申請期限,迄今未發給津貼,讓男童家長頗有怨言。

縣府表示將報請專案處理

縣府社會局婦幼福利科長黃淑端對此表示,生育津貼是縣府感謝生育者為嘉縣增加人口的紅包,即便未結婚,只要有親子血緣證明,都會發給;該案經請示法制科,相關權利可追溯十年,將報請專案處理,以第一次請領時間為準,若均符合規定,應可發給補助。

簡童在今年二月廿八日滿三歲,簡父表示,縣府鼓勵生育而發放生育津貼三千元(後調高為六千元),但因一○二年二月廿八日孩子出生時,他與印尼籍妻子尚未辦理結婚,無法報戶口,而未能請領,後來他先辦理親子DNA鑑定,以認領方式為兒子報戶口,但戶政單位又以兩人沒結婚,母親非本國籍而不受理,要他們辦好結婚手續再來。

他們在同年七月、十二月先後在印尼與台灣完成結婚手續後,再向戶政單位請領,結果戶政單位又表示已逾期,特殊個案要請示上級,迄今沒結果。簡父認為,縣府鼓勵生產而給生育津貼,卻又因程序與期限不給補助,已失去原有美意。

縣府民政處戶政科長施建章表示,依嘉縣婦女生育補助辦法規定,該津貼發放對象為「產婦或其配偶」,請領期限是出生三個月內,該個案簡父在請領時,產婦是外國籍,又非他的配偶,之後兩人辦理結婚,但已逾期,才未發給生育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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