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面水庫保護區遭破壞 環團要求重罰
鏡面水庫水源區遭違法開發。 (記者蔡文居翻攝)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南化水庫日昨輸水幹管破裂,影響十萬戶民生用水,遭質疑台南水資源管理亮紅燈;而昨天環團舉證鏡面水庫水源區涉違法整地,且就在水庫邊,區域範圍超過千坪,要求南市府重罰,並說清楚講明白,否則有圖利放水嫌疑。
市府:已罰六萬元 要求恢復原狀
南市府水利局表示,該局日前派員會同自來水公司前往了解,該地是一名陳姓住戶向國有財產署承租,為一單純整地行為,面積約七百五十平方公尺,因已違反水保法規定,依法可裁處六萬到三十萬,該局依照規模裁處標準一千平方公尺以下罰處六萬元開罰,並限期三月底前恢復原狀,並無輕罰問題。
水利局指出,若有佔用,將會依自來水公司來文移送地檢署偵辦佔用國有土地;違反自來水法部分則回歸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分。水公司則表示,現場有堆積雜物在用地上,已要求移除,並由水利局依法開罰。
包括台南水資源保育聯盟、台南環保聯盟、要健康婆婆媽媽團、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等團體昨天召開記者會,舉發鏡面水庫遭違法整地開發。
環團批各單位任由業者違法開發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表示,鏡面水庫屬飲用水管理條例的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也是自來水法的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同時是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水土保持法的山坡地、水庫集水區,所違法開發範圍又有國有土地、自來水公司的土地,照理說應該有多重的管制和保護,結果現在卻任由業者違法開發,主管機關台南市政府,國有財產署、自來水公司顯然放水失職,應該積極負起管制責任,涉刑事責任部分台南地檢署也應積極追訴。
台南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黃安調表示,該案至少涉及違反水保法、自來水法及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等九條法令,政府須拿出魄力重罰,保護珍貴水資源。
環團指控鏡面水庫水源區不當開發,要求南市府重罰,並說清楚講明白。 (記者蔡文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