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離家流浪28年 兒子婚前團圓
陳婦(左一)和胡男(左二)闊別28年在龍東派出所重逢,兩人都哭紅雙眼。(記者何宗翰翻攝)
〔記者何宗翰/台中報導〕台中市62歲陳姓婦人28年前因家庭因素,拋下當時年僅2歲的兒子離家,從此沒有再和家人聯繫,也不敢回娘家,3、4年前流浪到龍井區,有居民同情陳婦遭遇,提供無人居住的祖厝讓陳婦住,並接濟三餐,日前警方查訪發現,幫忙找到陳婦的家人,正好在兒子婚前相認團圓。
烏日警分局龍東派出所警員溫財生,日前在龍井區龍北路查戶口時,發現陳姓婦人身體虛弱,住在沒水沒電的老房子,原來陳婦28年前離家出走,到全台各地流浪,直到3、4年前在龍井區受到好心居民幫忙,將無人居住的祖厝供陳女遮風蔽雨。
陳婦向員警表示,她是台中市外埔人,當年嫁給同鄉的胡姓男子,婚後生活過得很辛苦,丈夫有時候會對她動手打罵,因此在兒子2歲時,她身上沒有帶一毛錢、也沒有帶任何證件就離家出走,從此沒有再和夫家、娘家的人聯絡。
溫財生表示,陳婦沒戶口、證件,很多社會福利沒辦法申請,找到兒子聯絡上,請丈夫到派出所相認。
「找妳找28年,妳到底跑去哪裡了?沒想到妳現在變這樣!」夫妻闊別多年,在龍東派出所重逢,2個人都哭紅雙眼、落淚相擁,胡男說,自己找妻子找得很辛苦。
陳婦兒子日前結婚,陳婦因認為沒有盡到母親責任,並未出席;陳婦兒子表示,在結婚前與母親相認團圓,是今生最大的願望和禮物,將租房讓母親住,日後也方便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