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送貨員停車114秒 臨停判免罰

    2016/01/11 08:00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蔡姓男子開車送貨,因為找不到停車位,在路旁短暫停車,遭人錄影舉發,收到1張900元罰單,蔡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法官勘驗監視影帶,發現蔡男停車時間僅1分54秒,期間還有7部自小客車經過,皆無影響行車,判決蔡男是臨時停車,將罰單撤銷。

    路邊沒畫紅線或黃線

    蔡姓男子在104年1月5日晚間6時許駕車前往台南市新營區送貨,因找不到停車位,加上附近沒有畫紅、黃線,將車輛熄火暫停下車送貨,隨即開走。

    不料事後不久,蔡男就接到1張違規停車罰單,以他「在妨礙他車通行處所停車」為由,開罰900元。蔡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強調該處並未畫紅線,且自己停車時間相當短,也無妨礙他車通行事實,要求撤銷罰單。

    法官傳喚當事人說明,開單員警指稱該路段雖未劃設或設置禁止臨時停車或停車標誌、標線,但審視民眾檢舉採證錄影光碟,可看出蔡男車輛妨礙用路人通行順暢,因此開罰。

    監視器未見妨礙人車

    但法官認為「妨礙他人、車通行」,須由駕駛人之停車位置、所在道路之路幅與寬度、道路既有設置狀況、雙向通行與否及車流量大小、他車通行時是否顯然受到妨礙等因素認定,透過監視器發現,蔡男停車並未造成其他車輛影響。

    此外,蔡男停車時間極短,依一般社會通念,可認仍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應屬「臨時停車」性質,判決免罰。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地方今日熱門

    2025春節專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