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太陽能發電 元旦申請補助

桃園市補助民眾裝置太陽能發電系統。( 記者謝武雄攝)
五百萬預算 發完為止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編列五百萬元預算,補助民眾裝置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明年元旦開始受理申請,有需求者可將申請書寄至市府經濟發展局公用事業科,先申請先核發,經費用完為止,每件補助最高設置容量為卅峰瓩,最高可獲補助五十一萬元,洽詢電話:332-0314。
依照市府訂定的「推動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實施計畫」,凡於桃園市轄內非公有的合法建築物都可提出申請,五峰瓩以內,每峰瓩補助二萬元;五至十峰瓩,每峰瓩補助一.八萬元;十至卅峰瓩則是每峰瓩補助一.六萬元,最多補助至卅峰瓩。
經濟發展局長張昌財表示,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都裝設在屋頂,產生的電能可賣給台電公司回收,一般而言,台灣南部地區的日照較強,約七、八年可回收裝置成本,北部地區約需十年,若有政府的補助,將可提前約二年回收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