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刺死同學 被訴求處重刑
2015/11/03 06:00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南榮國中九年級黃姓學生持摺疊刀刺死同學案,屏東地檢署昨天偵結,檢察官認為行凶的黃姓少年,僅因細故即萌生殺意,持利刃猛刺被害人致死,惡性重大,依殺人罪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今年6月3日下午3時許,黃姓少年與同班的黃同學,在南榮國中得仁樓1樓入口處,因故發生爭執,黃姓少年趁黃同學疏於防備之際,取出預藏於運動褲後方口袋內的黑色摺疊刀,朝黃同學腹部猛刺1刀,傷口深約9.5公分,造成被害人胃、腎、肝臟及腹部主動脈被刺穿,大量出血,送醫急救不治。
行凶的黃姓少年應訊時辯稱,拿刀出來只是想嚇嚇被害人,不知道刀子會刺到被害人。
部分在案發現場的同學表示,有聽到兩位黃同學在互嗆,很大聲,然後就看到黃姓少年拿刀刺向黃同學。
檢察官認為殺人的黃姓少年犯後飾詞狡辯,建請法官依殺人罪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