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女愛愛中風 砲友落跑害重殘
2015/10/13 08:00
網路認識被求歡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羅姓男子在網路上認識陳姓女子後,相談甚歡,邀請陳女到家中吸毒後做愛,不料陳女做愛後竟然中風,羅男擔心被家人發現,竟然將被害人拖出家門,造成病情加重,事後陳女提起告訴,法院以遺棄等罪,將羅男判處1年2月有期徒刑。
起訴書指出,羅男在102年7月,透過網路認識被害人,同年9月2日晚間,被害人自行駕車前往羅男家中,兩人窩在2樓羅男房間吸食安非他命後做愛,不料隔天下午被害人醒來時,發現自己身體右側竟然失去知覺,且無法說話,於是用左手搖醒羅男求救。
男子觸犯遺棄罪
不料羅男擔心母親回家後,發現他與陌生女子吸毒,竟然不顧被害人已經無法行動,托住被害人雙腋將她拖下1樓,放到被害人自小客車的副駕駛座後,開車在路上閒晃到9月4日凌晨,再前往嘉義市1家汽車賓館,把被害人拖入位於2樓的房間,休息到當日凌晨4時許後,繼續上街閒晃。
判刑1年2個月
當日上午8時許,羅男因為要上班,於是將被害人丟在車上,直到當晚9時許,羅男下班後,竟將被害人丟在車上後離去,被害人因為無法出聲求救,只能按壓車輛警示燈,並且把左腳伸出車外,希望引起路人注意,直到當晚11時許被發現才緊急送醫,結束1天半的驚魂記。
由於被害人延誤送醫,加上多次被拖行,造成顱內出血,領有重大傷病卡,嘉義地院以傷害罪,將羅男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另外以遺棄罪,處有期徒刑8月。檢察官不服,提起上訴,被台南高分院駁回,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