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屍案發回更審 死者母親:連句道歉都沒
2015/08/28 06:0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最高法院昨審結桃園桶屍案,合議庭認為,陳祐豎和鄭志偉被控殺害陳文軒部分,仍有疑點尚未釐清,因此撤銷高等法院判決、發回更審;至於陳祐豎另涉殺人未遂、與鄭志偉共同遺棄屍體罪部分,因罪證確鑿,陳、鄭各判9年6月及2年徒刑確定。
被告陳祐豎、鄭志偉,以及被害人陳文軒家屬,昨天未到庭聆聽判決,陳文軒母親得知判決結果,不滿地表示:「我很不服!兒子養這麼大,對方殺人連句道歉都沒有。」陳母強調,案子就是陳祐豎和鄭志偉幹的,目的是要置他兒子於死地;本案言詞辯論時,陳母當庭磕頭跪求合議庭主持公道,陳妻離庭後更怒斥:「一命還一命!」
最高法院合議庭認為,命案現場地點、犯案時間、科刑等資料,以及陳祐豎是否參與遺棄屍體和他主張有不在場證明等事項,二審都未詳查,應重新審理調查清楚。
一審時,陳祐豎、鄭志偉皆被判無期徒刑,二審判陳死刑、鄭無期徒刑。
陳祐豎與被害人陳文軒原是好友,陳祐豎欠陳文軒上千萬元債務,陳祐豎得知陳文軒與綽號「伍哥」的男子因毒品買賣有「黑吃黑」紛爭,兩度計畫殺友劫毒、劫財,第一次街頭狙擊未成,前年3月找鄭志偉等人策劃擄人勒贖。
陳祐豎等人假冒警察到陳文軒住處,將他帶到新北市樹林區囚禁,再押往汽車旅館凌虐,向家屬勒索1000萬元贖金未果,把陳文軒口鼻封住後活活打死,再將屍體裝入鐵桶、灌水泥,丟棄水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