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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是雞頭 國中女拉同學一起下海

2015/08/28 06:00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經營應召站的廖姓男子媒介涉世未深少女從事每次1萬到3萬元不等的性交易,藉此從中抽頭牟利,除了以教導性技巧名義,對旗下少女「試車」,連自己年僅15歲小女友也不放過,推入火坑賣淫,平日則以毒品控制少女,並視嫖客開的車子名貴程度調整性交易價碼,警方前天收網逮捕廖男並救出2名少女,擴大偵辦中。

警方調查指出,36歲廖嫌在南屯區忠勇路開「阿霧經紀傳播公司」,表面上經營出租婚喪喜慶用的大型風扇,實則經營應召站,旗下應召女共10多人,但主打少女提供顧客「嘗鮮」。

今年4月,廖嫌認識年僅15歲的國三中輟逃家少女「小涵」,雙方成為男女朋友後,竟連小女友也推入火坑,小涵還在廖嫌要求下找來同學「小依」一起下海,2人正式接客前都被廖嫌以指導性愛技巧、姿勢為由先「試車」。

廖嫌平時還提供安非他命供2人吸食,並安排她們白天在公司接聽電話,或以LINE、微信等通訊軟體CALL客,時薪約100元,每次性交易收費1萬至3萬元,2名少女表示4個月來除生理期,幾乎每天都接客,訊後全案依妨害性自主、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毒品等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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