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籍金門縣滿10年以上〉55至64歲 可領三節慰助金
2015/07/17 06:00
〔記者吳正庭/金門報導〕金門縣政府表示,「金門縣歷經戰地政務時期五十五歲至六十四歲三節慰助金」將於中秋節首次發放,符合資格者每年春節、端午節及中秋節可各領一萬二千元,一年經費二億七千萬元,約有七千五百名鄉親受惠。
金門這項獨步全國發放的慰助金,源於縣長陳福海擔任立委開出的「五十五歲年金」競選支票,陳福海上任後,「年金」說法轉換成「曾任自衛隊員」概念,最後以「歷經戰地政務時期」定調,主要考量金門男、女過去在十六歲被國軍強制徵召參加民防自衛隊員訓練的犧牲奉獻。
這項新制慰問金十六日起在各鄉、鎮公所民政課受理申請。發放對象資格為年滿五十五歲至六十四歲,目前設籍金門縣;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七日戰地政務終止前,曾設籍金門縣累積滿十年以上者。
拜金門高粱酒暢銷所賜,金門縣民享有免費公車、交通船、幼兒園到高中免學雜費、免費營養午餐及交通圖書券等社會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