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習軍車卡路中 雙載撞上 父死子重傷
演習戰術輪車卡在路中,釀成父死子重傷悲劇。(記者李立法翻攝)
陸軍判賠近600萬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陸軍十軍團執行防空演訓時,一部戰術輪車於省道台1線枋山段迴轉時卡在路中,導致邱姓父子騎乘機車行經該路段時不慎撞上,釀成父死子重傷悲劇;死者家屬提出國賠,法官審理後,認為軍方應負起大部份肇責,判陸軍司令部應賠償死者家屬近600萬元。
陸軍十軍團砲兵第58指揮部防空營101年12月12日欲前往枋山靶場進行「復仇者M3P 50機槍對空實彈射擊」任務,當天傍晚,林姓中士駕駛軍3-23701號中型戰術輪車,北上行經枋山鄉台1線442.6公里處時欲迴轉,卻因車身太長而卡在路中;當時天色昏暗,42歲邱姓男子騎機車載著12歲兒子行經該路段,未注意前方軍車擋道,直接撞上。
由於撞擊力道猛烈,機車嚴重損毀,邱姓父子受到重創。騎機車的邱男頭骨破裂、顱內出血,傷重不治;兒子全身多處骨折並引發腦水腫,送醫急救才保住性命。釀禍的戰術輪車駕駛,事後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6個月,家屬並向軍方提出上千萬元賠償金。
陸軍司令部主張,邱男騎機車行經該路段時未減速慢行、未開大燈,也未注意車前狀況,應負50%過失責任,並認為家屬提出的賠償金額過高。
法官根據車禍鑑定報告,認為軍方應負7成肇責,邱男身後留下4名未成年子女及年邁雙親,家境並不富裕,扣除家屬已領取的強制險理賠金後,陸軍司令部應再賠償死者596萬2305元較合理。
機車嚴重損毀。(記者李立法翻攝)
邱姓父子騎乘機車行經該路段時不慎撞上。(記者李立法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