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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友站顧問肇逃? 警妻控所長吃案

2015/07/13 08:00

蔡女否認酒駕 所長說絕無吃案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新竹縣竹北市1名謝姓警員的妻子在臉書貼文指控,警友站蔡姓女顧問酒駕與她老公發生車禍後肇逃,派出所張姓所長卻吃案未處理;張姓所長強調絕無瀆職吃案,蔡姓女顧問也說絕無酒駕,2人都表示交由司法處理。

雙方各執一詞 將函請竹檢偵辦

竹北警分局昨天表示,經2次約談調查,雙方對於是否酒駕肇事各執一詞,諸多疑點尚待釐清;至於謝妻指控所長瀆職吃案,將調查所長及承辦人員是否有行政疏失並依情節論處,全案是否涉及瀆職或酒後駕車肇事公共危險等罪責,也將函請新竹地檢署偵辦。張姓所長和謝姓警員因統一調動等因素,都已離開現職。

謝妻貼文指控,5月7日凌晨2點她的丈夫上班途中,被蔡女酒駕撞傷,蔡女肇逃,丈夫通報同事並追上前去,蔡女後來停車打給張姓所長,所長請同事將雙方帶回警所,表示蔡女為警友站顧問,接著請同事開巡邏車送她丈夫就醫,還說等隔天酒醒再和解;當時員警沒人敢做酒測筆錄,所長也保證給她丈夫一個交代,後來還苦苦哀求丈夫不要提對方酒駕。

張姓所長受訪表示,貼文內容並非事實,車禍當場他未介入,雙方來到警所時,他曾當下詢問雙方有無受傷、酒駕,雙方都說沒有,並表示願意私下和解;只是後來他發現謝員的腳流血,才請同事載謝員就醫,絕無瀆職吃案。但他坦言,員警發生車禍應主動呈報督察,當時未依規通報。

蔡女受訪則表示,當時絕無酒駕,只因肚子痛,而車禍地點只距她家約50公尺,才會先開車回家,並非肇逃,當謝姓警員追上來時,也同意馬上到警所;當時雙方達成和解,她允諾幫謝修車,致贈慰問金6000元並包車接送他直到車子修好,沒想到車修好後,謝卻改口要馬上賠償,她無法立即付現,其妻就開始PO網。

當時到場的游姓警員說,現場雙方都說無酒駕、無受傷,而他也沒有聞到酒味。

竹北警分局表示,車禍雙方商議私下和解,未正式完成報案,但因和解條件一直無法達成共識,謝妻即透過臉書發表個人言論。是否酒駕肇事,因雙方各執一詞,且說詞前後反覆,仍有諸多疑點尚待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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