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災路樹傷愛車 可舉證索賠
2015/07/12 08:00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每次颱風過境,總有車主因為愛車停在路邊,被颱風吹倒的廣告招牌或是路樹所傷,令車主荷包受傷,律師林富貴建議,不見得所有的損失都要自認倒楣,如果能舉證損壞是來自非自然因素或是公務單位的疏失責任,就能爭取到應得的賠償。
通常對於颱風和地震等不可抗拒的天然災害,產險是不予理賠,尤其颱風期間,主管機關開放市區道路紅黃線可臨時停車,造成車損的過失與責任更難釐清。
交通局停車營運科代理科長陳建成說,民眾愛車在颱風期間停路邊、路外或立體停車場受損能否賠償,與是否為收費停車格、停車地點有無劃設紅黃線無關,而與造成車損的原因有關,民眾若能證明損害是由於公有設施管理欠缺所造成,就可以主張國家賠償。
林富貴說,像是颱風天路樹倒塌壓損愛車,就要看車主能否證明路樹管理單位疏於修剪或是病蟲害造成枯萎折斷,而非單純風雨過大的自然因素導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