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溢領補償費 投縣府敗訴還民311萬
2015/07/01 08:00
投22線拓寬補償費 纏訟逾十年
〔記者佟振國/中寮報導〕中寮鄉投二十二線約二十年前進行道路拓寬,審計室認定當時高估地上物補償費,政府須向居民追討一千三百多萬元的溢領金,縣府、公所為此與八十六戶居民對簿公堂,歷經十多年官司訴訟,最高法院判決公所、縣府敗訴,並應發還已扣押之溢領費三百多萬元,昨日於龍安村活動中心辦理發還作業,飽受官司纏訟的民眾有人因此喜極而泣,開心司法終還其公道。
中寮鄉投二十二線民國八十五年由縣府辦理道路拓寬工程,當年土地無償提供,委由鄉公所辦理地上物徵收補償作業,但發生不同承辦人員採取不同的地上物查估標準,導致有人多領也有人少領地上物補償費,審計室查核發現疏失,核算民眾溢領金額是一千三百多萬,依法公所應追回。
公所則在民國九十四年底將八十六戶居民移送彰化行政執行處進行強制執行,許多鄉親帳戶、房子因此被凍結扣押,並有影響到年金的請領,居民則提行政訴訟,官司纏訟十餘年,最高法院以公所未經給付訴訟程序,即將案件移送強制執行,程序不符,判決公所、縣府敗訴,並應發還已扣押之溢領費等不當得利三一一萬元。
昨天在中寮鄉龍安村活動中心舉辦發還作業,有三十四位代表人出席,縣長林明溱、鄉長張永輝親自將支票交到民眾手中,拿到三十八萬元的黃姓老翁相當開心,司法終於還他公道,也感慨官司纏訟多年,部分鄉親已經往生,等不到判決結果。
林明溱表示,這件案子經過法院判決確實是政府不對,就應該趕快把錢還給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