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雁都更傳公關費? 藍綠議員叫陣
2015/06/18 08:00
議員稱還發生暴力事件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昨就永康區遠雄飛雁新村都更案,議論紛紛,多位議員質疑簽約有問題,議員謝龍介甚至爆料有「二億公關費」傳聞,疑涉議員拿到好處,但因擺不平還發生暴力事件。
謝龍介質詢指出,外界盛傳遠雄花二億元公關費,並透過一名建築師來擺平議員與地方人士,但因擺不平紛爭,該名建築師遭打,有鑑於遠雄台北大巨蛋案,他建議市府與遠雄商討解約,以免重蹈覆轍。
民進黨議員林宜瑾則向大會提出嚴正抗議,指謝的發言不負責任,是對所有議員很大的污辱,並且攸關議員尊嚴,要求謝大可提出證據或向檢調檢舉。
包括議員蔡育輝、洪玉鳳、盧崑福、林燕祝等人也輪流發言,質疑都發局「球員兼裁判 」,招標審查後又以業主身分與遠雄簽約,加上遠雄目前「歹名聲」,簽約過程令人懷疑。
最後委員會主席劉正昌綜合議員發言意見,飛雁新村都更案移送地檢調查,以及市府簽約過程是否有瑕疵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請示,該案並送大會討論。
都發局長吳欣修則強調,未聽聞公關費這件事,而飛雁新村是國防部眷舍土地,依法公辦都更案,處分土地得款挹注眷改基金。
都發局指依採購法開標
都發局表示,該案依採購法,採一次投標三階段開標(資格、規格、價格)方式,最後由價高者得標,兩家投標廠商經前兩階段審查皆符合,經比較價格後,由遠雄以廿.九億最高得標,過程皆符合法令規範,並無圖利特定廠商。
都發局表示,縣市合併之後,各局屬一級獨立機關,具有獨立編制,以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為行政機關作為採購法的訂約機關,符合各項規定並無違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