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有線電視收費 議會促降
2015/06/16 06:00
〔記者傅潮標/新竹報導〕新竹市議會監督地方有線電視公司,成立專案小組,昨天決議公用頻道的節目管理,應回歸市府新聞科,明訂審查標準,建立審查機制,向新聞科或委託的非營利組織提出書面申請後才能播放,避免廣告化或有營利行為。另新竹市有線電視收費,在全國十二家凱擘有線電視系統中為第二高,認為應調降收費費率。
對此,市府城市行銷處長顏章聖表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規定每月收費上限為六百元,視各地城鄉差距與營運成本,由各縣市費率審議委員會決定,新竹市有十一名審議委員包括市府秘書長、四名傳播學者與消保官及財經、法律等學者專家,新竹市目前月費五百四十元,已經比新竹縣與苗栗縣的五百七十元低,但市府會將議會意見轉達審議委員。
市議會監督地方有線電視公司專案小組,昨天由市議員李妍慧報告指出,第三頻道即公用頻道,既是地方公用頻道,市府應明訂為新竹市公用頻道,節目管理回歸城市行銷處新聞科或仿效其他縣市成立協會或財團法人,由學者專家及專業人士監督運作。
專案小組並決議請市府要求地方有線電視公司,即新竹振道有線電視公司,詳列數位機上盒收費辦法及數位示範區域並提供高齡友善措施,具體營運計畫書,且依NCC規定,積極規劃全數位化分組收費的新收費標準,城市行銷處則提供最近三年有線電視繳交市府的公益頻道補助金用途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