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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莊兩BOT案讓利? 朱:合法

新北市長朱立倫(前)。(資料照,記者賴筱桐攝)

新北市長朱立倫(前)。(資料照,記者賴筱桐攝)

2015/06/11 06:00

強調合約經過評估 但合理性可討論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繼「新北產業園區市有土地立體停車場及多功能會館」BOT案讓利財團惹議後,新北市議會民進黨團昨總質詢再提出「新莊國際創新園區」、「新莊捷運Au商城」兩BOT案,質疑市長朱立倫向財團傾斜;朱立倫答詢表示,合約有經過評估,合法性沒問題,但合理性可討論,且說得標的廠商都有地緣性,是鮭魚返鄉為地方創造就業機會。

市議員李坤城指台北市查五大案,凸顯BOT最重要的公共性不夠,造成財團不是適當的利潤,而是暴利、超額的利潤。他舉機場捷運新北產業園區旁的停車場用地「捷運Au商城」為例,要蓋南北兩棟大樓,北棟九樓全作商場、餐廳、電影院,南棟蓋廿七層樓,只有十四、十五樓勉強算是公益設施,佔南棟樓地板面積不到三%,「這有公益性嗎?合理嗎?」

朱立倫說,本業停車場共有一五三四個車位,是地盡其利發揮效益,業者投資興建、經營,市府可獲得總營收七%左右,且五十年後,土地、房子都是我們的,目前土地現值約六十六億元。他雖坦承,乍聽五十年業者與市府分得的收益,會嚇一跳,但仍強調「合約有評估過」。

市議員江永昌質疑,此處設定停車場就是有停車需求,既然不是商業區,為什麼要作商業用?

朱立倫回說這要看地點,但允諾檢討哪些用地適用BOT,提出統一的說帖、適用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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