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地變路 地主嘆60年沒補償
芳苑鄉民陳江鎮指著自己的私有土地,感嘆數十年來被政府作為道路(草漢路),卻沒有給予徵收補償。(記者陳冠備攝)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芳苑鄉民眾陳江鎮的土地在六十年前就做為道路使用,數十年來他四處陳情,希望政府能予以徵收,卻始終無法如願,彰化縣地政處處長劉坤松表示,全國各地的既成道路相當多,但迫於國家財政不足,多數仍未辦理徵收。
陳江鎮的土地位於草湖村草漢路上,在九十五年間由芳苑鄉公所、二林地政事務進行會勘,已將地目變更為「道」,使用類別為一般農業交通用地,現狀整體供作道路使用。
陳江鎮得知結果後不滿,找上當時縣議員洪和炉陳情,九年後洪和炉當上芳苑鄉長,提起此事時也無可奈何表示,無力執行徵收的既成道路有太多處,迫於財政問題無法一一徵收,一切要看判決裁定是否執行。
彰化縣地政處處長劉坤松表示,全國各地,還有多處既成道路迫於國家財政未辦理徵收,目前只能依據縣府所擬定的都市計畫案,一一徵收既成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