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勤繁重加給 桃市警局堅持分級發
2015/02/10 08:00
〔記者邱奕統/桃園報導〕桃園市警局昨在市議會就警勤繁重加給、民防等議題專案報告,因市警局規劃勤務繁重分成四個等級發放,市議員認為標準難界定,要求一視同仁不依地區分級發放。但市警局表示,勤務繁重分級是警政署核定,仍將分級發放。
依市警局規劃,桃園、中壢、平鎮、楊梅、龜山與八德等六個分局屬於勤務繁重第一級,繁重加給可獲五九○五元;第二級為蘆竹、大園、龍潭與大溪四個分局,加給為五○六一元;第三級為各警察大隊,可領四二一八元;第四級為市警局本部單位,繁重加給為二六九八元,年度總經費為二億六七一九萬元。
議員指不公平 促一視同仁
市議員謝彰文、李伯坊、楊朝偉、舒翠玲、陳美梅、陳治文、彭俊豪、呂淑真等人認為,這樣的分級制度不公平,要求一視同仁,王浩宇也提出,市警局應該向警政署提出要求,讓警察能組織工會。
謝彰文則說,鄭文燦當選後一再宣示警勤繁重加給會全數核發,但預算卻比前縣長吳志揚少編了一億餘元,質疑鄭文燦的誠信與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