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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建店家鑽漏洞 勞檢應聯合稽查

    2014/12/31 08:00

    記者林宜樟/特稿

    勞動基準法明訂基本工資,不肖店家卻仗著勞動檢查單位少有稽查行動,長久以來未遵守法令給付勞工法定工資,侵害勞工權益,學生打工族更是受害甚深的一群。

    勞檢單位除依檢舉資料進行稽查,也應主動調查,若遇無營業登記或違建店家,除要求符合勞基法,更應會同建管、商管、稅務、消防等單位聯合稽查,才能有效遏阻商家違法。

    攤販依商業登記法規定免申請登記,也不適用勞基法,無營業登記、違建店家因現行法令規範漏洞而難以處理。以中正大學附近商圈為例,許多店家明明有店面而非攤販,卻因在違建內營業,就避開勞基法規範,相當不合理。

    地方政府對一般違建大多視而不見,或聲稱無拆除預算可執行,若接獲檢舉,才會裁罰,可是在違建內營業店家不乏逃漏稅、違反勞基法者,許多都屬餐飲業,若發生火災意外,造成勞工或消費者傷亡,誰來負責?負責得起?

    依嘉義縣社會局資料,今年針對違反勞基法已裁罰九十六件,八、十一月陸續聘用專責勞檢人員,還將再增補一名,勞檢人力既已補足,就應主動出擊,並應跨局處聯合稽查,以落實保障勞工安全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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