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偉寧學生口試 校外委員都是「自己人」
有民眾爆料,中央大學土木工程研究所劉姓博士生在民國100年7月19日口試,劉的指導教授是蔣偉寧,三名校外的口試委員剛好都是蔣偉寧的學生,完全沒有做到利益迴避。(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前教育部長蔣偉寧涉及論文掛名醜聞,有民眾爆料,中央大學土木工程研究所劉姓博士生在民國一○○年七月十九日口試,劉的指導教授是蔣偉寧,三名校外的口試委員剛好都是蔣偉寧的學生,完全沒有做到利益迴避。
爆料者指出,口試召集人必須是學術地位崇高且為教授,但當初口試召集人劉明怡時任中原大學助理教授,三名校外的口試委員都是蔣偉寧的學生,蔣偉寧又是劉姓博士生的指導教授,可說都是「自己人」。
中大:未違規定無不法
對此,中央大學教務處強調,前情並未違反「三等親不得參與學位考試者」的規定,並無不法。
校方說明,根據「中央大學博士班、碩士班研究生學位考試細則」,博士學位考試委員是五人至九人,由系所向校長推薦,並由校長遴聘,口試委員互推一人是學位考試主持人,指導教授不得擔任主持人。
至於博士學位的考試委員資格,包括曾任教授、中央研究院院士或曾任中央研究院研究員者,曾任副教授或擔任中央研究院副研究員在學術上有成就者,獲有博士學位在學術上有卓越成就者,以及屬於稀少性或特殊性學科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者,但「凡有三等親參與學位考試者,不得擔任該生學位的考試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