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銷酒傳單未加警語/ 檢舉沒分到獎金 民眾怨
2009/07/03 06:00
〔記者李穎/北縣報導〕台北縣板橋市某餐廳透過夾報發送促銷傳單,內容寫著「夏季推出啤酒優惠價50元」,卻沒有標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等警語,不少民眾衝著2成的檢舉獎金紛紛向縣府財政局檢舉;可惜,最後想拿檢舉獎金的,希望都落空。
案件太多 獎金制已取消
財政局人員解釋,違反菸酒管理法第37條酒類廣告或促銷,必須標示警語,未標示可罰款10萬元至60萬元,但因為檢舉案件太多,檢舉獎金制度早已取消。
被檢舉的陳姓業者說,餐廳新開幕,以啤酒優惠價招攬顧客,根本不知道連促銷啤酒的傳單上都要加註警語,聽到要罰10萬元,直呼冤枉。
財政局菸酒金融科長陳琴說,餐廳業者發送傳單內容為兩家「特定品牌」啤酒促銷,印上了啤酒圖片,卻沒有註明警語,昨天一早陸續接獲民眾檢舉,將發公文通知業者在10天內陳述理由,10天後將開出罰單,不過念在是初犯,裁罰將減半,「只」罰5萬元。
陳琴說,過去菸酒管理法相關檢舉案,檢舉者可拿罰款的20%當獎金,也因此檢舉案件暴增,尤其網路廣告未標示警語更是特別多,財政部前年4月24日就修正獎勵辦法,給獎範圍以檢舉私、劣菸酒者為限,像財政局接獲的檢舉案件從一年100多件減少6成,去年只剩36件、總罰款180萬元,今年至6月底有19件、罰款共9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