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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調查要處罰 主計處人力調查 惹火民眾

信件右方載明「若受訪者遷移,請現住戶接受調查」,遭民眾質疑亂槍打鳥,誤為詐欺集團。<br>(記者黃建華攝)

信件右方載明「若受訪者遷移,請現住戶接受調查」,遭民眾質疑亂槍打鳥,誤為詐欺集團。
(記者黃建華攝)

2008/11/15 06:00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雄市最近有不少民眾接獲市府主計處寄發的「行政院主計處人力資源調查」通知信,信上印有:「依照統計法,受調查者有詳盡報告之義務,違反者得依『行政執行法』予以處罰」,引發民眾反彈,質疑政府調查就業、失業狀況,幹嘛嚇唬老百姓。

有受訪者就很不客氣說:「受訪者若失業,接受這份調查問卷後難道就會有工作嗎?」主計單位辦這項人力調查的態度,充滿執政者權力的傲慢!

對此,高雄市政府主計處則表示致歉,並澄清,「人力資源調查通知信」的內容是行政院主計處所印製,他們會把民眾的感受反映上去,檢討改進。

據了解,馬政府執政後,大環境景氣持續惡化,全國失業率居高不下,行政院主計處最近因此透過各縣市主計人員寄發「人力資源調查通知信」,了解受訪家戶15歲以上成員的就業狀況。

這項調查,出發點立意良好,但調查通知信印製的內容,則讓接獲通知者充滿疑慮,甚至感到反彈,其中,通知信印有「本戶若以遷走,請現住戶接受訪問」,形同受訪對象是亂槍打鳥,和不少詐欺集團的信件很像。

最讓民眾反彈的是,信件末印有斗大的字,援引統計法22條及施行細則44條,強調「被調查者不論是機關、團體或個人,均有據實詳盡報告義務,違反者,得依『行政執行法』予以處罰。」

林姓待業婦女不滿地說,沒工作已經有夠煩了,政府還以不接受人力資源調查要被處罰,嚇唬老百姓,實在很可惡,話說回來,接受調查後難道就會變的有工作嗎?

黃姓市民昨就向市府主計處抱怨,「行政執行法」主要是針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強制執行」,也就是欠稅或積欠公部門罰金的強制執行,而統計法施行細則並無明訂罰則,一般民眾若不接受調查,如何適用「行政執行法」的執行;主計人員則再三表示「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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