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大連化工案)雲縣環局重罰 110萬起跳
2017/08/09 06:00
〔記者林國賢/雲林報導〕大連化工麥寮廠醋酸乙烯洩漏公害,雲林縣環保局表示,該公司未在期限內通報,已違反水污法、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任意掩埋死魚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環保局將開罰,罰款自一百一十萬元起跳。
環保局長林長造指出,大連化工在醋酸乙烯外漏事故發生後,未在一小時內通報,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可處一百萬至五百萬罰鍰;醋酸乙烯污染水體,未於三小時內通報,也已違反水污法,可處一萬至一百萬罰鍰;事故導致之死魚未妥善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處六千至三百萬罰鍰。三項法令各自開罰,罰鍰至少一百一十萬。
林長造表示,洩漏醋酸乙烯是大連化工產品,在運輸至碼頭過程中外洩,至於採樣檢驗報告最慢下週出爐。
縣議員蔡秋敏指出,大連化工隱匿工安污染事故,危害環境與居民安全,她要求環保局必須嚴懲,台塑六輕公共管線設備使用超過廿年,縣府應會同相關單位全面體檢。
雲縣生態保護協會理事長陳泰安表示,麥寮工業區是個超級工業區,無論是工業安全或是環境保護須有更好的管理機制,如設國家級的六輕管理局管理,只用現行的「廠商自主管理」,太消極也太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