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衛所、藥局檢收站 藥品一年回收179公斤
衛福部台東醫院藥劑科主任范龍昇呼籲民眾,居家廢棄藥物應除去包裝,將裸錠以夾鏈袋包裝後,再送到檢收站。 (記者王秀亭攝)
〔記者王秀亭/台東報導〕台東縣垃圾無法外轉焚燒後,各鄉鎮垃圾回到掩埋處理,避免藥物隨一般垃圾進掩埋場掩埋,污染土壤環境,縣衛生局去年一月起與縣內醫院、鄉鎮衛生所及藥局合作,設置「居家廢棄藥品檢收站」回收過期藥品,扣除各醫院隨醫療廢棄物自行處理,衛生所、藥局一年來回收一百七十九公斤,衛生局食品藥政科長林郁文呼籲,家中有過期、變質藥物應送至縣內三十二個檢收站。
林郁文指出,以往縣內垃圾皆送外縣市焚化廠焚燒處理,家中剩餘、過期或半年未使用的一般藥物,隨一般垃圾送進焚化廠高溫焚燒即可,但屏東、高雄停止代燒台東垃圾後,以掩埋取代焚燒,若廢棄藥物再像以往隨手丟進垃圾桶,送進掩埋場掩埋,其化學製劑有污染土壤之餘,遂改採回收制度。
台東縣藥師公會、各大醫院及鄉鎮衛生所配合衛生局進行廢棄藥品回收,十六個鄉鎮衛生所、衛福部台東醫院、部東成功分院、北榮台東分院、台東基督教醫院、關山慈濟醫院,及詠康、晶采等十一個藥局設置居家廢棄藥品檢收站,扣除各醫院隨醫療廢棄物自行處理,衛生所、藥局一年來總共回收一百七十九公斤的廢棄藥品,粉、錠或膠囊劑等固體藥品占一○六公斤,液體的糖漿、藥水也有七十三公斤,皆由衛生局依醫療廢棄物統一處理。
台東醫院藥劑科主任范龍昇表示,過期藥品需要回收的觀念仍不普及,不過已有不少民眾主動送到醫院、藥局回收,仍呼籲民眾每半年就需檢查家中藥品,將有未開封但過期、或已開封超過半年的藥品除去包裝,將裸錠以夾鏈袋打包後,送到有檢收站的醫院、藥局及衛生所。